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操作规程;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消防岗位责任制;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6、用火管理制度;
7、用电管理制度;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9、仓库管理制度。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实行24小时值班。
五、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六、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七、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上岗。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九、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一、对煤气、乙炔、氧气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
十二、保安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
法律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布)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 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并监督督执行。
4.2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职责权限的分工。
4.3行政部负责对厂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
4.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各级消防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
4.5.1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 贯彻上级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3) 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5.2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 处理本厂消防安全工作。。
2)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组织落实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3)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4.6各部门、班组兼职消防安全员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措施。
4.7义务消防队接受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5 工作程序
5.1消防管理
5.1.1消防设施管理
1) 在厂内设置与生产、贮存相适应的全厂性的消防设施。
2) 厂区内设有消火栓,配备有消防水带及水栓。
3) 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行政部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
4) 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有效。
5) 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
6) 专用消防栓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
7)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干燥不潮湿地点。
8) 消防器材不准随意用作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
5.1.2灭火器管理
a 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
a) 行政部根据本厂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定量配置合格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及时进行灌装。
b) 行政部对全厂所使用的灭火器统计,在《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中做好记录,并对每一只在用灭火器进行挂牌标识。
b 灭火器的储存
a)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应有保护装置,应标识清楚,便于取用。
b)备用的灭火器储存于专门的地点,须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检查灭火器压力表,若指针在红线区,应作重新灌装或报废处理。
c 灭火器的使用
a) 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灭火器的,应按《安全生产手册》规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非必要情况,优先选用干粉灭火器,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b) 灭火器使用完毕之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检查使用后的灭火器,若压力表指针在蓝线区以上,则送回原存放点;若指针在红线区,则送行政部作灌装或报废处理。
d 灭火器的报废
a) 经安全主任确认无法进行灌装的灭火器由行政部及时作报废处理。
b) 灭火器的报废送专业部门处理。
5.1.3检查巡逻
1) 每月、每季行政部组织有关部门(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制度、工艺、设备、环境条件、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筑防火、危险品存放与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逐级解决。
2) 保安员每天应下车间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各岗位交接班时应交消防安全,接班后要检查设备、电器开关和消防器材,有问题迅速处理。
5.1.4宣传教育工作
1) 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防火知识技能教育和培训。
2) 消安全知识考核成绩,应作为转正、定级依据。
3) 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协同行政部对全厂员工每年举行一次安全消防技术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4) 新员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培训教育时应进行消防培训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 设立宣传板报,使员工达到“三懂”、“三会”。
5.1.5火警、火灾事故管理
a) 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b) 不得误报、谎报火警。任何部门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c)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全厂员工要全力以赴,听从指挥,奋勇扑救。
d) 火灾扑救后,行政部保安队应立即划出警戒区域,设置纠察,保护好现场。
e)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均由行政部保安队负责保护现场。
f)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行政部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工艺设备、生产、管理等方面调查事故原因。
g) 全厂员工都有向调查人员提供火灾情况的义务,不得拒绝、阻挠、刁难,或者有意隐匿实情,提供假情况。
h) 找出根本原因后,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责任,制订防范措施,落实整改项目。
i) 由行政部负责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呈报上级机关。
j) 对全厂员工要进行事故教训教育,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1.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管理
1)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报经龙岗区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经龙岗区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4) 搭建易燃工棚和临时建筑,须经龙岗区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5.1.7奖惩管理
a. 本厂消防责任人每年应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出消防工作先进部门和个人,惩罚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b.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部门、班组等单位,应给予表彰奖励:
a) 消防措施落实,宣传普及教育,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保护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的。
b) 及时组织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的。
c) 对本厂消防工作提出各种有效建议和技术革新的。
d) 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成绩的。
c.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a)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的。
b)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无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的。
c)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d) 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
e)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较大贡献的。
f) 对本厂消防工作提出各种有效建议和技术革新的。
g) 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的。
d. 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应从严处罚。
a)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b) 在明令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或场所内吸烟、用火的。
c) 禁烟内动火不办理《动火证》。
d) 违反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经提出后仍不改正的。
e) 对消防员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f) 损毁消防设施器材工具,尚未造成较大损失的。
g) 擅自将消防器材工具挪作它用的。
h) 发生火灾事故不报警或阻拦报警,谎报火警的。
i) 纵容、强迫他人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的。
j) 在火灾现场扰乱秩序,妨碍灭火救灾工作进行,不听劝阻的。
k) 在灭火救灾的紧急情况下,需调用交通、水、电及其它有关力量,拒不执行的。
l) 拒绝和阻碍消防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
m) 无理拒绝、阻挠、刁难火灾原因调查、事故处理或者有意隐匿实情,提供假情况的。
n) 破坏火灾现场的。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7 记录
《消防设施检查表》
《消防设施台帐》